2011/8/26 福建省假肢中心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
下,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。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
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、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。国家和
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,抚恤烈土家属,优待军人家属。国家
和社会帮助安排盲、聋、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、生活和
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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