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8/26 福建省假肢中心
《广告法》的有关规定 第8条: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。 第47条: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, 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:(一) 在广告中损 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;…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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